广西蒙山县农妇梁某凤因涉嫌毒杀亲夫而被捕入狱,一审被判处死缓,再审又改判无期徒刑。上诉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院最后宣告其无罪。
1月29日,被羁押612天的梁某凤终于获得了国家赔偿金3.4万多元。
2002年6月1日下午,黄某群找回一些灯盏菜(俗称雷公根)和枸杞菜,当晚,黄某群与孙女阿萍、孙子阿弟3人吃完后,接二连三地倒在地上梁某凤赶紧唤来邻居,把3人送往医院抢救。阿萍和阿弟幸免一死,黄某群却不治身亡。
2002年8月16日晚,梁某凤被警方带回公安局接受讯问。经过审讯,梁某凤供认,那天下午她拿出一包毒鼠强洒在灯盏菜和枸杞菜中。8月18日,警方验尸结果证实,黄某群系毒鼠强中毒身亡。2002年12月5日,梁某凤因故意杀人罪被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但此案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认为梁某凤参与了抢救中毒人员,将死缓改为无期徒刑。
接到判决书后,深感冤屈的梁某凤上诉。2004年4月1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梁某凤一案作出宣判。认为该案缺乏投毒作案的直接证据,现有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具有排他性,不能认定梁某凤有罪。
全文5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