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知道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解除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行为,合同一旦签定,就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单方解除,是指有解除权力的人将合同解除,不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具有解除权力的人将解除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通知给对方,就能够单方面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1、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是:
(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解除需要哪些手续
1、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材料;
3、用人单位自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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