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土地可以过户孩子名下吗
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上的房屋的,那可以过户,否则,集体土地是不能转让或者过户的。以下是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步骤:
1.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到所在村委会签署明确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交国土局(所)工作人员审核;
3.提交土地转让方(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必须包含所有遗产继承权利人的名单及关系);
5.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书(即遗产分配方案),必须说明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过户给谁,所有家庭成员签字盖指印(需村委会签署意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7.房屋土地转让的纳(免)税证明单,到当地地税局大厅办理。申请人将以上资料备齐后直接到当地国土资源所办理。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土地确权过户的要求
1、变更的书面申请。首先需要填写户主变更申请书,并拿上相关的土地使用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料,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2、符合相关的法律流程情况,经过县级有关部门审批后就可以进行办理。
3、办理之后村民可领取到全新的土地使用经营证,同时户主的名字将会变成为新的申请人,同时也有变更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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