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调查认定的情形有:
1、交通事故事实不清楚;
2、交通事故主要证据不足;
3、交通事故适用法律错误;
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平;
5、交通事故调查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法律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后,可以增加一方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有车的家庭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越来越大,在很多交通事故中,对于认定不服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认定不服申请重新认定应该怎么做呢
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原则上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
如果事故当事人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人或者是限制了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起怎重新认定申请。只是申请人是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只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如果事故的当天意外丧失了行为能力的,可以由近亲属以当事人的名义直接申请重新认定责任事故。如果当事人意外死亡的,那么他的申请资格就会转移给近亲属,近亲属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来重新申请认定,这种情况就不是代为申请,他的地位是等同于当事人的。还可以由委托代理人来办理重新认定,只是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去申请。
对于事故中不负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原则上是不会受理的
在申请的时间上,当事人如果对认定不服,需要在15日期间申请重新认定,如果超过了时间,就不会被受理。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要表明只要的事实和理由,还要申请人写好申请日期以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签名。
此外,还需要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申请人身份或者是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者是委托律师的执业证等复印材料,必要是还要提供公证书等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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