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纠纷普通程序开庭两次了判决书多久下来
民事案件开庭之后一般是两个月内会出判决书,案件争议大或者影响大的,出判决的时间就会晚一些,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包括哪些
普通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因与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相对而得名。第一审程序是全部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常可分为四个阶段:
1、起诉和受理。
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包括原告起诉和人民法院受理两方面的诉讼行为的结合。
2、审理前的准备。
审判人员在受理案件之后、审理之前应作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弄清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与答辩,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诉讼,以及其他保证正确、及时审理案件的工作。
3、开庭审理。
即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解或判决。开庭审理又可分为:
(一)准备阶段。由法庭查明和解决案件能否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
(二)法庭调查。即在法庭上审查各种证据,对案情进行直接、全面调查。
(三)法庭辩论。
(四)调解或判决。
法庭在审理和辩论的基础上可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审理即告终结;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依次判决。
4、宣判。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到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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