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转让协议具有的内容,可以参考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手房买卖常见陷阱有哪些
1、中介通常是连续让买家看几个明显价高质次的房子,然后再把买家带到跟中介关系好的卖家的房子里,这样买家当然是眼前一亮迅速下定签订合同了。
2、有些买家通过中介看中房子后,就企图直接找到卖家进行交易,这样可以把中介费用省掉。但问题是在看房前中介都和买家签订的有看房协议。拿着这协议、如果中介查到买家甩了他们,两年内中介都有仲裁或诉讼权的(一般中介合同内约定仲裁的都是自己关系好的法院);而且还可以有一些私人过激手段用来维护中介的利益。
3、买卖协议签订之后,买房一方就开始不断的花各种钱:评估费用、银行贷款的相关代办费用、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甚至有的买房人还需要负责帮助卖房人先做解押手续后才可以进行后续过户。经常会有一些诸如卖家忽然不卖了、或拿到首付后却没有去解押的情况发生,最终导致买家花了各种钱却无法顺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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