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想解除与开发者之间的协议,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并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举例来说,若您作为购房者已按预定合同中的约定向开发商支付了前期款项等应尽之义务,并且在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就本约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了充分且诚信的商谈,但最终双方仍未能就相关内容达成共识的话,那么您作为购房者便有权利与开发商解除预约合同,同时也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您作为购房者仅因个人原因未能与开发商签署本约合同,那么开发商将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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