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把子女户口迁到女方家的,应当先由本人或户主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到达迁入地后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即可。
小孩户口不在女方家,,离婚后孩子可以判给谁?
一般孩子的抚养权先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的抚养权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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