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是否合法有效
医疗纠纷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能举证倒置。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失行为;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好处
1.平衡举证能力:在医疗纠纷中,由于医疗机构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手段,掌握相关的证据材料,具有较强的证据能力,而患者则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举证责任倒置可以平衡双方对证据的占有能力,符合立法精神。
2.实现诉讼公平: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否公平,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诉讼的成败,影响到当事人对诉讼制度的信任。举证责任倒置使公平理念贯穿诉讼过程始终,极大的保护了患者一方的权益。
3.强化医疗管理秩序:我国医疗管理秩序较为混乱,存在着事后补写病历、处方权混乱等一些问题,有些管理规范在实践中都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守。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后,有利于推动中国医疗机构服务业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加速进行,形成良好的医疗管理秩序。
4.提高司法效益,降低司法成本:在医疗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可以降低患者的举证负担,减少过度的诉讼成本,同时也可以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三、医疗纠纷举证要提交哪些证据
医疗纠纷一般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3.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如医生诊断证明、鉴定报告、伤残证明或死亡证明书;
4.其他可以证明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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