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注:复印件为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3、婚姻状况证明注: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结婚证照片注: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补办结婚证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户口本丢了可以补办吗
是可以的
1、居民户口簿丢失或损毁需重新补发的,经民警调查核实,报派出所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办理。
2、户主和户内成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补发原因,并注明户主及户内成员姓名、关系,公民身份号码,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盖章。
3、需要出示户主及户内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户主去世未注销户口的,应先注销户口并由家庭商定选出新户主后,方可申请补发,户主或户内成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应由本人或监护人出具情况说明,注明无法提供身份证原因和是否同意补发,方可申请补发,户口登记地房屋拆迁、易主的,不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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