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此外,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被驳回后,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此外,《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这些都有利于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情况和信息,从而及时维护自身利益。第二,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人员的权利;(2)要求公司为其出具出资证明书,并记载其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额及股东名册上的出资证明书编号;
(3)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股利;
(4)公司增资时,原股东可以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和新出资;
(五)按照有关规定转让、抵押其股份;(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清算结束后,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分享剩余财产。股东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负责;(2)按时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其认缴的出资额足额存入公司银行账户;(三)公司未按规定的期限或者数额出资的,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六)支持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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