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分手了要还吗
时间:2023-03-07 19:21:42 14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男女谈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分手后不一定要返还:

1、如果是赠与,赠与成立后是不用返还的,不返还不违法。

2、如果是彩礼性质的附条件赠与,应该返还。

一、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彩礼钱返还范围

(1)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移到女方手中,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财物的,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依据不当得利返还对方。由此可知彩礼钱是需要返还男方的。

(2)在现实生活中,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事实上同居的,若男方始乱终弃,要解除婚约,这时应权衡双方利益,本着保护妇女,保护弱者的原则,在彩礼返还数额上,可酌情减少。在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即双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关系,以未办理结婚手续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此时若女方已将所收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

二、结婚彩礼钱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在我国男方支付的彩礼如果是婚前赠与女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个人婚前财产。男方在婚前给付彩礼的女方的,在性质上属于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即以双方成立婚姻关系为条件。因此,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钱应当归女方个人所有。

三、没领结婚证应该怎么样退彩礼

没领取结婚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退彩礼:

1、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返还:由于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未进行结婚登记条件不成立,彩礼的赠与未实现;

2、如果对方拒绝返还的,可向法院起诉: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内可以提起诉讼。

一、领结婚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申请领证,并提交资料;

2、审核证件材料;

3、符合条件的登记结婚,并发放结婚证。

二、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

2、身份证;

3、男女双方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

综上所述,如果给付彩礼后,双方未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可直接要求向另一方提出要求,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婚前男方给付女方彩礼实质上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赠与。如果对方拒绝不退还,则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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