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居民户口簿因丢失需要补领。
2、所需材料:身份证明及申请补领的申请书,申请书需要注明申请人姓名、户名和申请原因、时间等。若户主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是同户家庭成员,而且持有户主签名的委托书。
3、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4、补办程序:户主本人应及时向当地的公安派出所备案,填写申请。户主本人不能到的,需要出具委托书。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因此只要是我国的公民,都是需要办理户口登记并领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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