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款赃物的处理办法如下:对于犯罪分子违法得到的一切财物,均应该以公安、检察院、司法机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赃款赃物必须是犯罪嫌疑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得的财物,它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对于赃款赃物必须上缴公安机关,司法机关。
江苏省醉驾处理办法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江苏省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江苏省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虽然我们一直在倡导,政府也一直在严打,但仍然有人去走法律的禁忌线,挑战法律的权威。江苏省醉驾的情况非常的严重,为此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在一些重要的节假日或者重点路段设置检查。醉驾如何判刑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赃款赃物处理的相关规定如下: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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