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不能经营时,它就会破产。破产财产的清算顺序是什么?本文主要从有担保债权的清偿、破产费用的清偿和公益性债务的清偿三个方面介绍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其他费用的清算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财产的清算顺序有何规定我。《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权利的债权人,在行使优先受偿权后未完全受偿的,未受偿的债权视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视为普通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性债务后,应当按照一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破产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分别规定了破产费用和公共债务的范围,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破产费用和公共债务清偿的具体方式和顺序
解决破产费用和公共债务清偿问题有三种途径:一是先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剩余财产的部分优先权,终止破产程序;第二,首先满足优先受偿权,剩余财产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终结;三是确定一定比例,支付部分破产费用,满足部分优先受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性债务:一、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抚恤费,职工个人账户所欠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二)破产人除前款规定外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三)一般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财产中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抚恤费,应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学界通常称为“职工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后,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等,本法公布之日前破产人欠职工的伤残抚恤费、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清偿后不足清偿的部分,应当在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之前,以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清偿。以上是本法有关内容的概述破产财产的清算顺序,主要涉及担保债权的清算、破产费用、公益性债务等费用。希望看完后能对你有所帮助。当然,当我们遇到问题时,我们也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如何申报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财产的清算顺序
破产债权的清算顺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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