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房子继母有居住权。继子女与继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母有赡养的义务。继子与继母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赶继母走。但是,继母另有住房的除外。作为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一,虽然是继承了房屋,但并不能因此剥夺继母的居住权。而且,这种情况法院在处理时一般会首先考虑维持现状和父母的选择。
民法典中自己的房子能否剥夺配偶的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所以房屋归一方所有的,不能剥夺另一方的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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