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根据河南省监察厅20xx年第xx号监察建议书和周口市工商局20xx年第xx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周口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河南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95%的原国有股权,并在周口市工商局进行了股权变更登记,某公司恢复为国有独资公司。凡与某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的自然人和法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持有效债权凭证到公告规定地点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债权申报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河南某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债务清理清偿工作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