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自留地是什么性质的土地
农村自留地是集体性质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的自留地是所有居住在农村当中的成员的使用地。只不过在农村宅基地分配的过程当中会对其进行划分,然后划分给各大村名,然后村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盖建。在这里大家一定要注意,自留地是受国家保护的,不能够随意的盖房。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农村自留地能建房吗
农村自留地一般不能建房,建房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并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自留地是不允许买卖或变相买卖的,要作为宅基地,必须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自留地是历史遗留问题,用来种植蔬菜和经济植物用的,若想用作其他途径,须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复。必须办理手续。才可以建设。包括: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
三、农村自留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自留地不可以继承。与承包的耕地和宅基地等一样,农民对自留地只有经营使用权,此种权利不能适用法律规定的继承予以继承。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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