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破产清算期间的金融借款
时间:2023-05-08 11:15:06 34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息债务(一)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抚恤等费用,应当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二)除前款规定外,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三)一般破产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相关知识: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一是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二是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期间,清算组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清偿债务后处理公司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4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剩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看完本文,我们需要按照规定对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财务收入进行财务处理,这是法律对企业清算期间的相关规定,我们需要遵守这些规定,以便更好地引起破产企业破产清算。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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