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二)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若属于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即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或者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的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一、被告如果不到庭法院怎么处理
即使被告没有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法院完全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指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和离婚案件的被告,以及其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两次传票传唤,指人民法院送达传票,并由受送达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无正当理由,一般指没有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使被告无法到庭的特殊情况。
二、抚养费纠纷被告必须到庭吗
抚养费纠纷被告必须到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扶养、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的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因此,在抚养权纠纷当中,被告是有义务支付抚养费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到庭,如果经法院两次传唤拒不到庭而导致案件无法审理的,法院可以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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