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稀土行业竞争焦点已经由资源竞争转向技术竞争。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知识产权专家武胤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我国稀土行业的专利技术发展迅速,在稀土矿山开采、冶炼分离技术领域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但总体水平还不高,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在核心专利技术方面差距明显。国内包钢稀土和五矿集团的部分专利虽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但该领域专利的整体数量和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中国稀土产业正面临来自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挑战。中国稀土学会此前一份报告表示,由于中国垄断了全球的稀土生产资源,其他稀土消费发达国家则大量投入稀土研究,抢占稀土知识产权制高点,并从外围“跑马圈地”,试图从技术领域控制全球稀土的生产和消费。如截至2011年6月,在矿山开采方面,世界稀土矿山开采类专利有10293项,中国仅拥有24项,占比不到0.3%;在冶炼分离方面,世界稀土冶炼技术类专利有2833项,中国63项,仅占2.2%;世界稀土分离技术类专利有911项,中国21项,占2.3%。由此可见,中国虽是全球最大稀土生产国和消费国,但是在稀土基础研究的专利上,正面临着来自美、日、欧的威胁。尽管稀土产业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优势产业之一,但由于稀土没有卖出好价钱,再加上稀土研发、加工和产业链没有得到广泛传播,尤其是稀土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的“短板”,整个行业技术落后的面貌难以根本转变,特别是对功能材料深加工环节的核心技术专利还没有真正掌握,使我国稀土产业表面上给人留下了“大而不强”的印象。突出表现在,土工业应用开发滞后,自主创新不足;冶炼分离和产能过剩问题突出,造成对国际市场依赖性强;高科技材料受西方专利技术制约严重。因此,要加强调控,科学开发,保护资源;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自主创新,扩大应用;清洁生产,集约发展。毋庸讳言,知识产权领域的缺失已成为了中国从稀土大国向稀土强国转型的最大障碍。争夺国际话语权,需要我们重新审视自己的技术路线,花大力气搞好稀土应用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力争研究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开辟新的稀土应用领域。一方面,针对国内稀土生产企业普遍存在原创力不足的问题,确立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的理念,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另一方面,立足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技术引进。如对于自主研发确有困难的关键技术,可以利用资源优势,通过技术与资源互换协议、技术合作协议和资源出资入股等形式,与技术实力雄厚的外国企业集团合作,引进、共享其拥有的专利技术,在其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并根据技术的发展趋势进行二次开发,申请外围专利,进而申请核心专利。应该看到,随着中国稀土工业的发展,稀土工业产品结构日趋合理,已从初级产品生产向高附加值产品生产转变。如高纯、高附加值的单一稀土化合物和金属产量逐年上升,单一高纯产品达到总商品量的50%,成为世界上唯一能够大量供应各种级别、不同品种稀土产品的国家。目前中国稀土分离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分离纯度可达到99.9999%。对此,专家建议,中国需要采取措施维护和加强在稀土分离提纯环节的控制力,尤其是在这一生产环节不宜采取合资,保证中国企业独资,以便有效保护这个环节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报吴学安)
一、印度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特例
印度一九七零年正式通过的《专利法》废止了一九一一年的《专利和设计法案》,从此形成了印度本位的防御性专利政策。相关研究显示,此举让印度药企能够大举效仿和改进国外的医药发明。其主要原因就是印度对跨国药企专利采纳的严格解释标准以及经常使用的强制许可条款。为什么这种有利于印度的标准解释,能够获得全球社会的接受和认可?
实际上,挑战世界专利标准的力量,首先来自于印度草根组织和全球网络的联盟。并且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机构并没有将专利反驳理由定义为印度的国家利益和印度人民的福利,而是将其界定为全球患者团体的福音。
围绕印度多个药物专利案出场的跨国民间网络,包括第三世界网络、卫生全球获取项目、无国界医生组织等等。它们集中了最不发达国家的道义力量、全球卫生系统的价值诉求、跨国非营利组织的政策支持等等,使其通过一个跨越国界的法律场域、动员了全球的道义力量来对抗跨国药企对专利法的垄断性解释。
二零零六年五月,印度在世贸组织相关知识产权协议过渡期满之后,就开始遭遇第一起药品专利跨国诉讼。药业巨头诺华公司就印度专利局的决定,向印度高等法院提出诉状。但在开庭当天,来自一百五十多个国家的近三十万公众,以及无国界医生、全球健康运动、国际乐施会等组织联合发出呼吁,要求诺华终止对印度政府的法律行动。
正是通过先进的仿制药品制造技术、分销网络、民间声援、慈善捐赠体系、第三世界联盟、全球舆论共振这些全球化要素,让印度专利法这样一个在世界贸易法视角下并不达标的法律,获得了来自全球市民社会的承认,进而对抗了西方法律标准的正当性。
但印度的医药知识产权现状,并不利于全球医疗卫生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其行为在本质上是饮鸩止渴,如果开发新药无利可图,甚至不能维系成本,药企最终会因无法发展而放弃开发新药,最终导致医药体系陷入停滞。要真正降低公民个人的医疗卫生成本,同时使现有的医疗卫生体系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国家公权力的支持,依靠医保体系,转移支付体系进行合理的再分配,才能在保护医疗知识产权的同时,降低公民医疗卫生成本,使得人人能用药,用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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