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三资管理如下:派出监督力量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对“三资”管理不认真、管理不规范、不按时公开公示或公开公示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