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单独二胎政策自2014年3月1日施行。根据陕西省关于单独二胎的最新消息,2014年陕西单独夫妻生二胎需同时符合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等三个条件。
陕西省单独二胎新政策:
一、陕西省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1、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
2、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
3、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或一方户籍在本省、而另一方因婚姻迁移异地常住在本省。
二、单独家庭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含非婚生育子女、收养子女);
2、夫妻双方原生育子女但未存活的不计算子女数;
3、再婚夫妻再婚前原有子女数合并计算。
三、对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认定: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本人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申请生育子女前死亡;
3、本人的父母没有收养子女。
夫妻一方是否为独生子女按事实认定,其父母是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作为申请再生育的前置条件。
四、申领再生育证的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十五个工作日内受理核实;
3、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批准。
4、对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对不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不发给再生育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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