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如何向债务人追讨贷款
担保人要向债主追债可以通过协商,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债务担保人的担保有效期是多久
担保期限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
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即六个月,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
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三年,超过三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
三、债务担保的范围是怎样的
债务的担保具体包括下列内容:当事人之间可以设立担保物权,但需要订立担保合同;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一种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以及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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