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有密切的关系。实际犯罪中常常交织牵连,但两罪的区别是明显的:
1.两罪的犯罪客体不同,前者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监管制度和公私财产权,而后者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2.两罪的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采取隐瞒事实、虚构真相的欺骗行为,而后者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非法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两罪的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后者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财物。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用欺骗方法吸收公众存款,还包括利用强迫、利诱等其他方法吸收公众存款;后者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获得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无非法占有目的;后者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既可以由自然人,也可以由单位构成;后者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财物。
(二)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用欺骗方法吸收公众存款,还包括利用强迫、利诱等其他方法吸收公众存款;后者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获得财物。
(三)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无非法占有目的;后者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四)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既可以由自然人,也可以由单位构成;后者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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