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初审在哪里办理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7号窗口(沈阳市内乘坐131路、162路、178路、213路、245路、271路、279路、299路、325路、328路或399路公交车到北塔公交站,下车即是)
二、沈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初审申请条件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上一年房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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