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过户继承和赠与哪个合适
房产过户继承和赠与,继承更合适。果是准备用于长期自住的房产,用房屋继承过户最划算,其次是房屋赠与过户。但是如果是将来房产还准备再次出售的话,由于赠与过户要缴纳高额的所得税,所以用买卖过户反而比赠与过户更划算。
二、房产继承诉讼时效
房产继承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人受到损害的之日起计算。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继承房屋买卖有什么费用
继承房屋买卖的费用如下:
1.买方交纳:
(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
(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
(3)书证费:10元、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
2.卖方交纳:
(1)个人所得税:出售满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报价的1%征收,不满五年的,按申报价与房屋原值的20%征收;
(2)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收取。注:如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征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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