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四)乳名改学名的;(五)工作、学习、生活所在地周围环境中重名或谐音同名较多,使用不便的;(六)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改名字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申请;(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是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应当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拘留是在派出所吗
根据具体程度而定。按照法律规定,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无权拘留违法者。拘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在拘留所执行。
如果情节较轻,则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2、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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