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年限怎么算
时间:2024-02-14 11:31:55 17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集体建设用地年限怎么算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的规定是: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对于宅基地,其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宅基地本身属于集体,个人不能继承。此外,如果农村建设用地建厂房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不属于违建。但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和农业附属设施用房不属于违建,但用于个人利益、改变用途的属于违建。

二、集体建设用地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法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土地类型和用途。

1.对于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通常是自动续期。这意味着,当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到期时,土地使用者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而无需重新申请或支付额外的费用。然而,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以及续期后的土地使用条件和期限,都需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办理。

2.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如工业、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处理则更为复杂。首先,土地使用者需要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日前一定期限内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提出续期申请。这个申请需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法定程序表决同意,然后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出让金,并依法办理登记。如果土地使用者未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将终止。此时,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并办理注销登记。

三、集体建设用地如何转让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如下:

1.原则上来说作为集体用地只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使用权在集体组织内部可以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拍卖等形式自由转让。

2.通过走批准途径实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直接变更土地性质使其得以自由转让。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有两种情形例外,一是国家征收、征用后改为划拨用地,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有偿出让。二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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