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然后要么逮捕继续调查取证(不取保,需要继续拘留),要么无罪释放,要么需要继续调查,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继续取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总的来说,最长的拘留时间是37天,超过37天肯定不能拘留,在实践中会改变强制措施,很可能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祝,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等待审判、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有必要逮捕的,应当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被拘留者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讯问。
刑事拘留超过37天家属该如何解决
刑事拘留已超过37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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