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证据不足的处理方法为:1、如果是属于证据不足的情形,那么应该无罪释放;2、如果是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那么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一方面应该立即放人,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要把放人的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拘留37天后会如何
1、刑事拘留37天后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结果:
(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氏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祝”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得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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