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达成一致后可以离婚吗?
男女双方同意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同意是不是立马就可以办离婚
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可以马上申请离婚登记。但是在申请三十天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办理完毕离婚手续,自此解除婚姻关系。而在此期间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二个人同意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例如户口本、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查档证明;
(4)离婚协议书;
(5)离婚登记照片,一般是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是一个重要的且需要慎重考虑的决定。离婚伤害的不仅仅是男女双方,更是自己的孩子。结婚需慎重,离婚需谨慎。每个决定都是至关重要的,决定这每一个人的未来。具体在说到离婚的时候,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协议或者诉讼方式来办理手续。
三、离婚时双方达成协议后能反悔吗?
已签订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随时可以反悔。
2、领取离婚证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种情形加以分析:
(1)离婚本身不能反悔。
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复婚必须双方自愿并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2)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反悔。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如果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3)财产分割协议原则上不能反悔,但也有例外。
实践中,有的人为了达到迅速离婚的目的,将大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答应给予对方,而一旦达到离婚目的,反过来又以显失公平等为由起诉。法律显然不能支持这种不诚信的行为。
①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认真履行;
②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如有变更或撤销的意见,双方不能重新达成合意时,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必须在协议签订后的一年内提起,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③提起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一方必须举证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会遭到法院的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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