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报时限已过,怎样提报债权
时间:2023-05-20 16:48:22 43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破产申报时限已过,怎样提报债权

破产申报时限已过提报债权的方式是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债权;但是如果此前已经进行过分配的,则不能再进行补充分配。

在我国将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而破产债权申报期的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如果是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

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能申请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3.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

4.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

三、破产清算要多少钱?

公司清算费用开支范围:

1.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

2.清算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

3.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计评估费用;

4.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清算公司催收债务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另外,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清算费用还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n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n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全文7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破产申报时限已过,怎样提报债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破产申报时限已过,怎样提报债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