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此案已然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而起,无疑,公安机关将会对涉案疑犯启动网络通缉机制,并将采取全国范围的高强度介入手段开展搜寻与逮捕行动。
否则,如本案仅系普通治安案件未予以刑事立案处理的话,那么通缉令及相应的抓捕部署自然无从谈起,或许最常见的做法便是向事发地公安部门发出协助协查函,交由他们负责相关的处理事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