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包括《民法典》中第七百三十五条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第七百三十六条的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和形式,第七百三十七条规定的是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情形,第七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是租赁物经营许可对合同效力影响等。
一、租赁车辆维修费谁承担
融资租赁物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失。承租人是融资租赁物的使用者,应该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该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损失。但如果融资租赁合同,有特殊约定的,亦可以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或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融资租赁物出现损坏时,责任由谁承担
融资租赁物出现损坏时,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五十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五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五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三、详解合同类型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类型主要有:买卖合同,共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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