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兄弟姐妹之间并不存在赡养的法定义务,而更多地强调的是抚养责任。
实际情形中,假如,任何一个有经济收入和从业能力的哥哥或姐姐,他们的父母若不幸去世或失去了对子女进行正常抚养的能力时,那么这些有责任感的兄长和姐姐将承担起对年幼弟弟妹妹的法定抚养职责。
然而,如果兄长和姐姐在成长过程中有幸被同胞扶持照顾,那么当他们拥有经济收入且具备从业能力后,也应该对那些失去劳力和生活来源、境遇孤立无援的兄嫂或姐姐负起法定的抚养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在父母依然健在并具有独立抚养孩子的能力时,成年的哥哥和姐姐通常不会对尚属未成年的弟弟和妹妹承担抚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全文3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