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有新招
时间:2023-04-22 18:32:22 2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自找买主交易方式

这种交易方式属于少数类型,二手房买卖双方如果彼此认识,并且对房屋过户,银行贷款的流程非常熟悉,而且有一定的法律知识,那么完全可以进行面对面交谈。这种交易方式自由灵活,买卖双方可以省下一大笔中介代理费,但是由于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往往如此操作是“劳民伤财”。加之房屋交易信息闭塞,个人信用导致的交易风险,所以采用此种模式进行交易的是寥寥无几。

2、委托中介交易方式

这是目前二手房市场进行交易的主流模式,大部分买卖双方都会选择比较专业的中介来完成整个二手房交易过程。这首先是由于交易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此外该类人群一般对房屋买卖的流程不熟悉,缺乏专业知识,出于安全性和便捷性考虑,选择中介代为办理,包括登记信息、陪同看房、双方议价、签约合同、产权过户、房款交割等步骤,其中还涉及到信息真实性,房价评估,银行贷款等复杂性问题,都可以委托中介代为办理。当然,方便的同时要以高昂的佣金费及其它代办费为代价。

3、中间人协调银行与中介交易方式

自从上海开始实行“全资金的监管系统”后,二手房的买卖又出现了新方式。新的二手房交易方式中专门的资金监管公司负责协调银行、中介与二手房买卖双方间的关系,银行负责资金安全、款项划拨,中介负责撮合成交、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这就彻底改变了原来由房产中介一家既管协调业务、撮合成交,又管资金进出的局面,将一家独揽的活分散到三家去分段管理,相对实现了交易安全的完成。但此种模式由于有中介,又加入了资金监管公司,所以也存在手续费高的问题。再有多增加了一方,也存在三方互相协调等方面的问题,会导致业务办理流程的繁杂,从而影响房屋成交的效率。

4、富滇银行“二手房交易宝”方式

综合比较上述几种二手房的交易方式,第一种是最省钱的方法,第三种是最可靠的办法。现在富滇银行推出了一种更为合理的交易模式,他汇集了第一种和第三种交易模式的优点,也就是既安全可靠,又经济实惠。而这种交易模式的主角就是银行,首先银行在信息收集上是较为丰富的;同时银行的信誉度,以及对风险把控的能力方面较中介公司或资金监管公司强;再加之银行自身系统和业务范围已覆盖了客户贷款需求和资金监管需求。另一方面对于银行本身来说,如果银行来完成收集信息、合同签约、资金监管、产权过户、房款交割以及房屋贷款等问题的话,不仅能加快整个二手房买卖的速度,同时又可以有效防范交易过程中的陷阱。所以由银行为主体的二手房自由交易方式,是最实惠、最安全、最简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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