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经营员工工资算赃款吗
非法经营员工的工资可以认定为赃款。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机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二、员工工资算管理费用吗
员工工资不一定都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要根据部门不同来划分,例如销售部门的工资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行政部门的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车间部门的工资计入制造费用科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三、员工挪用公款可以扣工资吗
员工挪用公款,未构成犯罪的可以扣工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构成犯罪的,不需要扣工资,员工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n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n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n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n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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