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落户情况分类(不同情况所需材料不同):
情况1、在昆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
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2、房屋所有权证,3、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摘抄表,4、派出所社区民警入户调查证明,5、房屋是按揭房、抵押房的,需出具银行按揭、抵押等证明
情况2、昆明地区的单位住宅,具有该单位的房屋产权证(且该住宅具有长期居住的配套功能),并分配给本单位职工居住满5年以上的,职工本人申请落户的。
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2、单位房屋所有权证,3、单位分房证明,4、居住时间证明,5、交纳租金证明,6、职工在职证明(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退休证,7、派出所社区民警入户调查证明
统一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统一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温馨提示:
1、均需提供申请人及被接迁人的《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收取复印件。
2、户口在集体户上的人员不能接迁直系亲属。需要接迁的,请先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再按照接迁直系亲属的要求,组织材料,进行申报。
3、提供虚假材料申报户口的,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从重处罚,并做出不予落户决定,已落户的将予以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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