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科还能申请贫困助学金。挂科与申请助学金互不干涉。助学金是国家为那些上不起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出台的优扶政策,只要学生有村委会或居委会开据的低保证明材材,经审核条件符合,就可享受助学金待遇。根据国家现有助学金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凡是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和免学费补助。
贫困助学金申请流程如下:
1、写一份助学金的申请书,内容一定要真实,符合自身以及家庭的实际情况;
2、个人申请书的内容也要一定的诚恳,注意用词及语气态度;
3、个人的贫困证明要写出贫困的原因,家里的劳动力不足或者是单亲的家庭;
4、这个证明是村委会或者镇委员里面的人写的,记住必须盖好部门的印章;
5、高校家庭情况调查表可以在网上进行打印出来填写,新生的表格一般在录取书里面就有。
法律依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地方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与所在地区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予以保障。
第六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怎样申请助学金
1、学生申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后,交班级辅导员处;
2、学院审批及公示:各院系根据本单位的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评。在本单位名额额度内评选候选人,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登录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3、学院复核及公示:学生处对各院系审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整理复核,在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以及校园教学园区和生活园区宣传窗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院审批并报上海市教委: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整理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批准后的各项奖助学金获得者报本市教委审定;
5、奖金发放:学院收到本市教委关于国家奖学金、本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拨款后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助学金按10个月逐月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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