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刑事案件的主体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具体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及外国法人犯罪,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中国国家、组织或者公民实施犯罪,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情形。
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原则有哪些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涉外刑事案件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国人、外国组织应享有和承担与中国公民、组织同样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1)基于国际法的规定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国际上的国民待遇原则在诉讼中的反映。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本国公民享有的权利,也应同等地赋予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它体现了国家之间的平等、友好关系,是国际交往中的一项重要规则。
(2)基于宪法的规定
我国现行《宪法》第3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权益。其中包括了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在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和权益。
2、对等原则
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对等原则是指外国法院如果对我国公民和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便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以使我国公民和组织在他国的行政诉讼权利与他国公民和组织在我国的行政诉讼权利对等。
(1)这一原则之适用于外国对我国公民或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情况下,它不适用于权利的赋予。
(2)所谓诉讼权利的限制,是指我国公民在该国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低于该国公民的普遍标准。
(3)对等原则并未赋予我国人民法院首先限制外国公民和组织诉讼权利的权力,相反,从立法旨意上来说,我国立法是不允许这样做的。
3、适用国际条约原则
国际条约是各个缔约国在国家之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经友好协商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各种条约或协定。国际条约是各个缔约国都必须遵守的。
涉外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由于涉及到是外国的居民或者团体,因此也有一定的诉讼程序,这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的体现。无论是普通的民事诉讼还是涉外的民事诉讼,法律都是非常严格的,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司法的公平公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的涉外刑事案件是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二)符合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我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
(三)符合刑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
(四)符合刑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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