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边境事件。(一)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立案调查。(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1、一次运送20一49人偷越国(边)境的;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3一4次的;3、使用简陋,破旧,报废,通气状况很差的船只或者车辆等不具备必要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法所得5一20万元的;5、造成被运送人重伤1一2人的;6、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的条件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采取煽动、串连、拉拢、引诱、欺骗、强迫等手段,策划联络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出入境管理部门管辖的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五
全文5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