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若是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如果是约定的违约金太高或者是太低的情况可以请求进行变更,约定的违约金如果超过了实际损失的三十倍的,可以认为约定为过高,可要求适当的降低。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对违约金没有约定的话,应该按照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违约金的计算并且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如果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的违约赔偿金,违约方也应在支付违约赔偿金后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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