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房子状况,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如卖方供给的房子合法,能够销售,买方能够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销售的必经程序)。销售两边经过洽谈,对房子位于方位、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子交给期限、房子交给、产权处理等达到一致意见后,两边签定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子销售合同。
3、请求过户,销售两边共同向房地发销售处理部分提出请求,处理部分要查验有关证件,检查产权,对契合上市条件的房子准予处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赞同的状况,则回绝请求。
4、立契,房地发销售处理部分审阅赞同后,销售两边能够处理立契手续。
5、交交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杂乱,要依据销售房子的性质而定。比方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处理产权搬运过户手续,销售两边在房地发销售处理部分处理完产权改变注册后,买方凭收取房子拥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分申领新的产权证。
7、买方收取房子拥有权证、付清一切房款,卖方交给房子并结清一切物业费后两边的二手房子销售合同所有实行结束。
一、按揭二手房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
按揭二手房转让要注意下列事项:
1、搞清楚房屋产权是否办理。买家应该弄清楚卖家的房子是产权抵押转让还是合同抵押,也就是说,房子已经完成了产权,还是产权没有完成。如果是产权抵押转让,业主只需出示产权复印件;
2、找出需要支付哪些费用。贷款期限原则上不改变原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有产权,到房管局办理产权注销手续,重新办理转让,做新的再抵押。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按期向买受人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期交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通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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