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团体有哪些,非法人团体有无名誉权
时间:2023-07-19 17:08:03 25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非法人团体包括依法登记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型联营企业、分支机构等等。其团体是没有名誉权的,但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一、非法人团体有哪些

非法人团体包括了: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的其他组织。

二、非法人团体有无名誉权

非法人团体有名誉权。《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三、非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

非企业法人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非企业法人的设立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国家机关法人从组建完成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2.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程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另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但只有在经核准登记后,才具有法人资格。

3.社会团体法人设立的程序。原则上社会团体取得法人资格均需登记,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家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但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无须登记,自社会团体组建完成后即具有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n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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