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应当返还。
2、结算时间: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3、结算方式:
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房东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4、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即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5、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6、解决方式:
如果出现房屋到期不想续租,或者房屋还未到期想要退租,但房东不退还押金的情况。首先可以选择的是双方友好协商,以便于快速解决争议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文4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