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合同中物的瑕疵担保义务要求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必须符合约定的用途。这里的瑕疵担保义务包括使用上的瑕疵担保和质量上的瑕疵担保义务,即要求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即符合承租人的使用目的,还要保证租赁物的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的适用标准,若无相应标准,质量也应满足正常适用的用途。若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发生瑕疵,则要因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的义务法律规定
1、交付出租物。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
3、物的瑕疵担保。
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二、融资性租赁中出租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融资性租赁中出租人承担的责任:(1)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订立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2)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3)协助承租人向出卖人索赔: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4)例外情况下的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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