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抵押房屋签订的合同但在抵押未解除之前,被抵押的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存款转让所得。转让价格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偿还。【辟谣】问:合同和协议不一样吗?首先,双方的意思是一致的,从而达成合同,然后生效的合同和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其次,如果没有法律要求,合同和协议的当事人没有约定,就不需要特别的公证。最后是合同或协议,通常只是名称不同。问: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答:如果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如明确表示不履行,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等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房屋买卖合同抵押银行能否过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抵押给银行的,在解除抵押登记之前或者未取得银行同意的,房屋是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六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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