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拆迁款买的房子儿媳有权要吗
实际上,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对于拆迁安置房屋的所有权问题,通常取决于原始产权属于哪位个体,除非此产权持有人愿意放弃其份额。
在这种情况下,若房产为父母所拥有,则需要进一步了解此房产是否仅赠予了儿子,若是如此,那么该房产便不能算作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儿媳也就无权享有其中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屋拆迁款女儿有份吗
关于该问题的解答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此房产所有权中包含女儿之份额,那么当面临房屋拆迁之时,女儿亦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款项。
若女儿已婚并将其户籍迁移出原籍地,同时在该房屋内未享有实质性使用权利,在下述情况下,女儿便无法参与房产拆迁所产生的补偿费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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