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冈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办理机构:黄冈市车管所
办理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路口大道
二、黄冈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黄冈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四、黄冈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辖区内的,可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三)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原件;
(四)《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五)《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号牌;
(七)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八)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原件;
(九)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十)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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